日前,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公告,即日起開展全市規范法律咨詢服務機構專項行動,并公布投訴舉報渠道。
為切實強化法律咨詢服務機構監管,根據國家、省統一部署,自即日起開展全市規范法律咨詢服務機構專項行動,現就專項行動期間十堰市司法局、十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渠道公告如下。
專項行動時間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
舉報受理范圍
社會各界反映強烈的某些法律咨詢服務機構假借律師名義進行詐騙、招搖撞騙以及虛假宣傳、虛假承諾等違法犯罪問題。
投訴舉報渠道
(一)電話舉報。可撥打12348、12315熱線或者十堰市司法局舉報電話0719-8663725、十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電話0719-8623129。
(二)電子郵箱舉報。可將問題線索發送至十堰市司法局電子郵箱lvgongke2023@163.com、十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電子郵箱sj_fbzdjz@163.com(郵件主題請注明“問題線索”)。
相關要求
(一)投訴舉報事項須提供明確的時間、地點、機構、人員、具體事項等內容,盡可能提供相關文字材料、圖片、錄音或視頻等證據,以便核查。
(二)投訴舉報人須如實舉報,要對投訴舉報內容的真實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得誣告、誹謗、陷害他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實、偽造證據。
(三)投訴舉報人信息、投訴舉報內容等將嚴格保密。
重要提示
律師事務所是經司法行政部門審批成立的律師執業機構,能夠從事各類訴訟及非訴訟業務,可通過全國律師執業誠信信息公示平臺或者湖北法律服務網查詢核驗;法律咨詢服務機構是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經營范圍僅限法律咨詢,不能從事訴訟代理、辯護業務,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北)查詢其登記及信用狀況等信息。
在此呼吁廣大人民群眾,在尋求法律咨詢服務時,注意區分律師事務所和法律咨詢服務機構,仔細甄別、謹慎選擇,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編輯:張紅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