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十堰市市直事業單位2025年度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安排,為做好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查詢及最低合格分數線
十堰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已發布,各位考生可打開十堰市人事考試網(https://rsks.shiyan.gov.cn/ks/#/home),在報名入口登錄,輸入有關信息查詢筆試成績。
按照相關規定和《十堰市市直事業單位2025年度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關于劃定筆試卷面成績最低合格線的要求,確定此次筆試卷面成績最低合格線為55分。筆試卷面成績達到最低合格線的,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二、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的確定原則
根據《十堰市市直事業單位2025年度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筆試成績公布后,在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的基礎上,按照3:1的比例進行資格復審,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聘崗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具體名單詳見《十堰市市直事業單位2025年度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后)。
三、資格復審人員需提供的材料
1.《十堰市市直事業單位2025年度公開選聘報名推薦表》(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單位出具的本級事業單位工作滿2年的工作經歷證明(涉及單位調動的需由所在單位分別提供);
5.選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上述有關材料的復印件由資格復審工作人員確認與原件一致后,在每頁的右下角手寫簽名并備注“與原件一致”,由選聘單位留存備查。
四、資格復審程序
資格復審工作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各選聘單位具體負責,集中進行。資格復審時間為2025年11月27日全天,資格復審地點為十堰市市民服務中心A棟24樓會議室(茅箭區北京中路82號)。
資格復審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資格復審人員按選聘單位要求及時將資格復審材料報選聘單位審查。需要補充提供相關資料的,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逾期不報的,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
2.各選聘單位對報考本單位選聘崗位的資格復審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對于不合格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同時,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該選聘崗位的資格復審人員。
通過資格復審參加面試人數與選聘人數比例為3:1,低于3:1的按有關規定處理。請資格復審人員注意保持通訊暢通。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十堰市市直事業單位2025年度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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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陸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