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十堰市中心城區2025年度市級人才住房配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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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如下↓↓↓
一、房源情況
本次配租房源分布在4個小區共223套。其中:楚天都市熙園9套、華西新城34套、常隆花園60套、四方新城120套。
具體情況見下表:

二、配租對象
本次配租對象包括我市市屬非參公事業單位、正列舉國有企業、駐市高校引進人才及其他經市委人才辦認定需市級住房保障的人才。
申請人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2021年8月20日及以后引進到我市中心城區(張灣區、茅箭區、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上述用人單位全職工作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碩士及全日制本科生(畢業5年內),且入職現單位前2年內未在我市工作(工作時間按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時間確定),在該單位工作期間無違法違紀行為。
2.申請人及配偶在我市中心城區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包含房改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且申請人家庭(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中心城區無自有產權住房。
三、面積配租標準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申請不超過140平方米人才住房;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可申請不超過100平方米人才住房;全日制本科生可申請不超過70平方米人才住房。
四、租金標準
人才可租住人才住房5年,租金標準按所在小區公租房租金標準執行,其中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碩士可免租金入住3年。各小區租金標準以市發改委核定的公租房租金標準為準。
五、申請流程
(一)單位注冊:用人單位登錄“十堰市智慧人才住房管理信息系統”網站(www.sysrcgy.cn)按系統提示進行注冊,上傳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書、法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單位承諾函(模版可在系統中下載)。

附件:單位承諾函
已注冊的單位需對本單位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信息及已申請承租人才住房的人員信息進行更新維護,并上傳單位承諾函。各單位需在2025年12月3日下午5:30之前完成注冊或信息更新。若單位未如期注冊或更新信息,則個人無法提交住房申請。
(二)個人申請:申請人通過“十堰住保通”微信小程序或“十堰市智慧人才住房管理信息系統”真實、完整填報申請并上傳相關資料,同時在系統內選擇一個意向房源。
資料清單如下:
1.申請人家庭成員(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正反面,未辦理身份證的提供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已婚提供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或法院生效司法文書) 。
3.學信網查詢記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留學生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勞動(聘用)合同(招錄、入職文件等證明)。
5.社保繳納證明。
6.不動產查詢證明(包含申請人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

“十堰住保通”二維碼
(三)初審:用人單位對申請人的基本信息及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審核通過后推送至市人社局、市住新局。
(四)復審:市人社局對人才資格、勞動合同、社保繳納等信息進行審核;市住新局對申請人及家庭現住房狀況及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信息進行審核。
(五)備案公示:申報資料經市人社局、市住新局審核后報市委組織部備案,備案結果通過市人社局、市住新局網站、“十堰住保通”平臺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自然日。
公示期間如有異議,由市人社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申請人,進入配租程序。
(六)搖號配租:由十堰市保障房服務中心組織搖號配租,確定申請人的配租房源或輪候順序,并公告結果。
(七)簽約入住:搖中申請人自收到辦住短信或“住保通”辦住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市保障房服務中心簽訂租賃合同、繳納相關費用、辦理入住手續。
單位或申請人逾期未參加以上配租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未補齊資料、未在規定時間內簽約等),均視為放棄本次配租資格。
六、輪候管理
未搖中申請人進入輪候庫,或在搖號結果公告之日起10日內選擇改報至本期其他項目剩余空房源。
七、申報時間
本次配租型人才住房申請受理時間至2025年12月10日18:00時止,逾期申報系統自動終止,不再接受申報。
八、特別提示
(一)配租型人才住房不可重復享受。
(二)申請時已入住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需承諾配租人才住房后1個月內退出。
(三)請符合條件的單位及時將申請材料上傳至“十堰市智慧人才公寓管理信息系統”進行注冊,申請人通過“十堰住保通”微信小程序或“十堰市智慧人才公寓管理信息系統”填報申請并提交相關申請資料。
人才政策咨詢電話:0719-8116397
住房保障咨詢電話:0719-8691517/8110839
運營管理咨詢電話:0719-8881594
住保通/信息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719-8668179
編輯:陸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