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4起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和失實檢舉控告澄清正名典型案例的通報
為推動誣告陷害行為聯合治理行動走深走實,進一步釋放向誣告者亮劍,為實干者撐腰的強烈信號,激發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熱情,積極營造擔當盡責的濃厚氛圍和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現將4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鄖西縣香口鄉白巖河村村民郭某某誣告陷害他人問題。2020年以來,郭某某先后四次向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反映香口鄉白巖河村委會在村民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林地流轉某公司,村民十年未領取過生態公益林補貼,補助資金被鄉村干部貪污等問題。經鄖西縣紀委監委核查,郭某某反映問題不屬實,并多次向其反饋核查結果。2025年3月,郭某某再次通過網絡平臺捏造事實,惡意舉報香口鄉政府黨員干部貪污等問題,其行為構成誣告陷害。2025年8月,郭某某被鄖西縣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七日。
二、房縣紅塔鎮況營村村民楊某某誣告陷害他人問題。2016年以來,紅塔鎮況營村村民楊某某為獲得超出政策規定以外的征地補償款,先后多次向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反映況營村村干部強行征地,克扣村民補償款,侵吞集體資產等問題。經房縣紅塔鎮紀委核查,楊某某反映問題均不屬實,并多次向其反饋核查結果。但楊某某仍以同一事項持續舉報,纏訪鬧訪,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其行為構成誣告陷害。2025年8月20日,楊某某被房縣公安機關進行了批評教育處理。
三、關于對丹江口市涼水河鎮寨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李某失實舉報的澄清正名。2025年4月,群眾反映寨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李某未經選舉直接擔任村干部等問題。經查,2021年12月,涼水河鎮寨山村嚴格按照丹江口市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程序要求,召開黨員代表大會和群眾大會,推選李某為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反映問題不屬實。2025年6月5日,涼水河鎮紀委采取當面方式對反映李某的失實檢舉控告予以澄清正名。
四、關于對反映竹山縣雙臺鄉花園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賀某某的失實舉報澄清正名。2025年3月,群眾反映花園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賀某某私吞信訪人14年低保金的問題。經查,信訪人未曾納入過低保,并且其兩個兒子長期在外務工有穩定收入,家庭月收入合計在八千元以上,高于當地低保標準,不符合辦理低保條件。反映問題不屬實。2025年4月,竹山縣雙臺鄉紀委采取書面形式對反映賀某某的失實檢舉控告予以澄清正名。
以上通報的4起典型案例,有的捏造事實、無中生有,有的為謀取私利,以信施壓,有的道聽途說、不知真相,擾亂了信訪舉報公共秩序,挫傷了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更破壞了政治生態、危害社會風氣,必須嚴肅處理。
當前,全市上下正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需要大批銳意進取、擔當作為、干事創業的黨員干部。嚴肅查處誣告陷害、為受到失實舉報的黨員干部澄清正名,是激勵保護黨員干部擔當作為的重要手段,也是規范信訪秩序、凈化政治生態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與組織部門、公檢法機關協作配合,深入開展誣告陷害行為聯合治理行動,以“零容忍”的態度,對惡意舉報、誣告陷害行為快查快辦、嚴查嚴處。定期公開通報典型案例,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和擔當盡責的濃厚氛圍,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和群眾正確行使監督權,為十堰奮力打造鄂西區域中心城市提供堅強作風保障。
編輯:陸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