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廣電訊(全媒體記者 張陳堰 通訊員 陳芳 張蒙強)9月11日上午,市交警三大隊在車城西路設點,對不文明交通行為進行集中整治。

在車城西路和昌豪景灣路段,上午10點37分,一輛電動車因闖紅燈且駕駛員未佩戴安全頭盔被交警攔下處罰。

10點47分,一輛車牌號為鄂CC133Y的機動車行經斑馬線時,在行車信號燈為紅色時,仍快速從兩名行人前穿行。發現情況的民警立即聯系駕駛員,駕駛員以有事為由拒絕到場處理。
十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三大隊中隊長蔣福生表示,他們會對該機動車所有人進行電話或短信通知,如駕駛員拒絕處理,將依法對其依法作出處罰。
在近兩個小時的整治中,交警共查處不文明交通行為52起。其中,機動車闖紅燈5起,非機動闖紅燈8起,斑馬線未禮讓行人16起,摩托車、電動車未佩戴頭盔12起,非機動車未按規定車道行駛11起。
編輯:張紅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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