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廣電訊(全媒體記者 陳偉 通訊員 陳芳)暢行車城,文明出行。連日來,十堰交警持續開展不文明交通行為專項整治。其中,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不按規定道路行駛成為交警處罰教育的對象。

車城西路中段是十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張灣大隊常設的不文明交通行為專項整治點。在這里,公安交警持續分時段集中整治各類不文明交通行為。9月15日上午11點10分,一輛行駛在快車道上的電動自行車被交警攔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張灣大隊一級警長李顯明告知駕駛人董先生,他駕駛非機動車跑在快車道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機動車應行駛在慢車道或者非機動車道上。交警現場對董先生處以20元罰款,提醒他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在同一地點,駕駛人周女士因不按規定車道行駛被交警攔下。交警李顯明告知周女士,她駕駛電動自行車沒有靠右邊行駛,跑在快車道上,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以20元罰款,罰款可在手機上通過交管12123交納。

上午11點20分,在對向車道上,一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因不按規定載人被交警攔下。交警告知駕駛人,非機動車載人只能載十二歲以下的小朋友,不能帶成年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要對其處以50元處罰。
面對交警的普法宣傳,駕駛人曾先生認真聆聽。鑒于曾先生是第一次上路,且是剛買的新車,還沒上牌,執勤交警做出了警告和現場教育的處理。
據統計,當天上午10點到11點半,交警在車城西路檢查點,先后共查處非機動車不按道行駛、機動車不禮讓行人、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駕駛人不戴頭盔和違法載人等不文明交通行為40多起。其中,查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行駛在快車道上的交通違法10多起。
編輯:張紅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