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鄖陽區人民法院發布懸賞公告,提供宋元強、林權中等9人財產線索有獎。

被執行人:宋元強,男,1972年6月12日出生,漢族,現住十堰市茅箭區二堰街辦人民中路99號1幢。
公民身份號碼:42262619720612****
執行案號:(2025)鄂0304執273號
執行依據:(2024)鄂0304民初4090號
執行標的:600000元
懸賞金額: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宋元強可供執行財產線索并執行到位的,按照舉報財產執行到位金額的10%予以獎勵。對之后同一財產提出舉報財產的舉報人不予獎勵。
懸賞金領取方式:對于符合上述支付條件的舉報人,本院在舉報財產依法處分完畢后三十日內,從執行到位款項中優先扣取懸賞金支付給舉報人。
懸賞期限:案件執行完畢之前。如申請執行人申請撤回懸賞執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懸賞執行終結的,法院將公告告知,本懸賞執行公告即時失效。
本院將對舉報信息按照時間順序進行登記,一經核實,將通知舉報人到院登記有關信息,對舉報人身份及舉報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執行法院:十堰市鄖陽區人民法院
舉報電話:0719-7208009;13883009921
聯系人:董法官

被執行人:林權中,男,1980年9月4日出生,漢族,現住十堰市鄖陽區城關鎮江嶼城6號樓2單元602室。
公民身份號碼:45222319800904****
執行案號:(2025)鄂0304執1388號
執行依據:(2025)鄂0304民初554號
執行標的:41000元
懸賞金額: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林權中可供執行財產線索并執行到位的,按照舉報財產執行到位金額的6%予以獎勵。對之后同一財產提出舉報財產的舉報人不予獎勵。
懸賞金領取方式:對于符合上述支付條件的舉報人,本院在舉報財產依法處分完畢后三十日內,從執行到位款項中優先扣取懸賞金支付給舉報人。
懸賞期限:案件執行完畢之前。如申請執行人申請撤回懸賞執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懸賞執行終結的,法院將公告告知,本懸賞執行公告即時失效。
本院將對舉報信息按照時間順序進行登記,一經核實,將通知舉報人到院登記有關信息,對舉報人身份及舉報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執行法院:十堰市鄖陽區人民法院
舉報電話:0719-7208148;19971695687
聯系人:李法官

被執行人:王強,男,1977年12月10日出生,漢族,現住十堰市鄖陽區城關鎮小石橋巷4號樓1單元4號。
公民身份號碼:42262219771210****
執行案號:(2025)鄂0304執960號
執行依據:(2024)鄂0304民初2215號
執行標的:650000元
懸賞金額: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王強可供執行財產線索并執行到位的,按照舉報財產執行到位金額的5%予以獎勵。對之后同一財產提出舉報財產的舉報人不予獎勵。
懸賞金領取方式:對于符合上述支付條件的舉報人,本院在舉報財產依法處分完畢后三十日內,從執行到位款項中優先扣取懸賞金支付給舉報人。
懸賞期限:案件執行完畢之前。如申請執行人申請撤回懸賞執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懸賞執行終結的,法院將公告告知,本懸賞執行公告即時失效。
本院將對舉報信息按照時間順序進行登記,一經核實,將通知舉報人到院登記有關信息,對舉報人身份及舉報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執行法院:十堰市鄖陽區人民法院
舉報電話:0719-7208378;18062171858
聯系人:楊法官

被執行人:董成武,男,1977年5月28日出生,漢族,現住十堰市鄖陽區城關鎮健康巷29號14室。
公民身份號碼:42262219770528****
執行案號:(2019)鄂0304執820號
執行依據:(2018)鄂0321民初1594號
執行標的:235000元
懸賞金額: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董成武可供執行財產線索并執行到位的,按照舉報財產執行到位金額的10%予以獎勵。對之后同一財產提出舉報財產的舉報人不予獎勵。
懸賞金領取方式:對于符合上述支付條件的舉報人,本院在舉報財產依法處分完畢后三十日內,從執行到位款項中優先扣取懸賞金支付給舉報人。
懸賞期限:案件執行完畢之前。如申請執行人申請撤回懸賞執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懸賞執行終結的,法院將公告告知,本懸賞執行公告即時失效。
本院將對舉報信息按照時間順序進行登記,一經核實,將通知舉報人到院登記有關信息,對舉報人身份及舉報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執行法院:十堰市鄖陽區人民法院
舉報電話:0719-7208170;18062178090
聯系人:張法官

被執行人:錢良昌,男,1972年2月29日出生,漢族,現住十堰市茅箭區朝北溝路1號4棟3單802號。
公民身份號碼:42262619720229****
執行案號:(2021)鄂0304執恢126號
執行依據:(2017)鄂0321民初278號
執行標的:150000元
懸賞金額: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錢良昌可供執行財產線索并執行到位的,按照舉報財產執行到位金額的5%予以獎勵。對之后同一財產提出舉報財產的舉報人不予獎勵。
懸賞金領取方式:對于符合上述支付條件的舉報人,本院在舉報財產依法處分完畢后三十日內,從執行到位款項中優先扣取懸賞金支付給舉報人。
懸賞期限:案件執行完畢之前。如申請執行人申請撤回懸賞執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懸賞執行終結的,法院將公告告知,本懸賞執行公告即時失效。
本院將對舉報信息按照時間順序進行登記,一經核實,將通知舉報人到院登記有關信息,對舉報人身份及舉報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執行法院:十堰市鄖陽區人民法院
舉報電話:0719-7208170;18062178090
聯系人:張法官

被執行人:劉明學,男,1965年8月18日出生,漢族,現住十堰市鄖陽區南化塘鎮江灣村6組1號。
公民身份號碼:42032119650818****
執行案號:(2022)鄂0304執245號
執行依據:(2021)鄂0304民初2957號
執行標的:140000元
懸賞金額: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劉明學可供執行財產線索并執行到位的,按照舉報財產執行到位金額的10%予以獎勵。對之后同一財產提出舉報財產的舉報人不予獎勵。
懸賞金領取方式:對于符合上述支付條件的舉報人,本院在舉報財產依法處分完畢后三十日內,從執行到位款項中優先扣取懸賞金支付給舉報人。
懸賞期限:案件執行完畢之前。如申請執行人申請撤回懸賞執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懸賞執行終結的,法院將公告告知,本懸賞執行公告即時失效。
本院將對舉報信息按照時間順序進行登記,一經核實,將通知舉報人到院登記有關信息,對舉報人身份及舉報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執行法院:十堰市鄖陽區人民法院
舉報電話:0719-7208170;18062178090
聯系人:張法官

被執行人:余遠志,男,1980年1月12日出生,漢族,現住十堰市鄖陽區白浪鎮洋溪溝村4組。
公民身份號碼:42032119800112****
執行案號:(2023)鄂0304執1676號
執行依據:(2023)鄂0304訴前調書97號
執行標的:120000元
懸賞金額: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余遠志可供執行財產線索并執行到位的,按照舉報財產執行到位金額的10%予以獎勵。對之后同一財產提出舉報財產的舉報人不予獎勵。
懸賞金領取方式:對于符合上述支付條件的舉報人,本院在舉報財產依法處分完畢后三十日內,從執行到位款項中優先扣取懸賞金支付給舉報人。
懸賞期限:案件執行完畢之前。如申請執行人申請撤回懸賞執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懸賞執行終結的,法院將公告告知,本懸賞執行公告即時失效。
本院將對舉報信息按照時間順序進行登記,一經核實,將通知舉報人到院登記有關信息,對舉報人身份及舉報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執行法院:十堰市鄖陽區人民法院
舉報電話:0719-7208170;18062178090
聯系人:張法官

被執行人:朱明浩,男,1993年12月29日出生,漢族,現住十堰市鄖陽區譚家灣鎮龍泉村2組48號。
公民身份號碼:42032119931229****
執行案號:(2023)鄂0304執1412號
執行依據:(2023)鄂0304民初726號
執行標的:67000元
懸賞金額: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朱明浩可供執行財產線索并執行到位的,按照舉報財產執行到位金額的10%予以獎勵。對之后同一財產提出舉報財產的舉報人不予獎勵。
懸賞金領取方式:對于符合上述支付條件的舉報人,本院在舉報財產依法處分完畢后三十日內,從執行到位款項中優先扣取懸賞金支付給舉報人。
懸賞期限:案件執行完畢之前。如申請執行人申請撤回懸賞執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懸賞執行終結的,法院將公告告知,本懸賞執行公告即時失效。
本院將對舉報信息按照時間順序進行登記,一經核實,將通知舉報人到院登記有關信息,對舉報人身份及舉報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執行法院:十堰市鄖陽區人民法院
舉報電話:0719-7208170;18062178090
聯系人:張法官

被執行人:梁興彩,女,1972年1月13日出生,漢族,現住十堰市鄖陽區大柳鄉楊家村2組。
公民身份號碼:42032119720113****
執行案號:(2023)鄂0304執406號
執行依據:(2022)鄂0304民初2502號
執行標的:101400元
懸賞金額: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梁興彩可供執行財產線索并執行到位的,按照舉報財產執行到位金額的5%予以獎勵。對之后同一財產提出舉報財產的舉報人不予獎勵。
懸賞金領取方式:對于符合上述支付條件的舉報人,本院在舉報財產依法處分完畢后三十日內,從執行到位款項中優先扣取懸賞金支付給舉報人。
懸賞期限:案件執行完畢之前。如申請執行人申請撤回懸賞執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懸賞執行終結的,法院將公告告知,本懸賞執行公告即時失效。
本院將對舉報信息按照時間順序進行登記,一經核實,將通知舉報人到院登記有關信息,對舉報人身份及舉報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執行法院:十堰市鄖陽區人民法院
舉報電話:0719-7208170;18062178090
聯系人:張法官
日前,丹江口市人民法院發布懸賞公告,提供曹忠新、孫國海等5人財產線索有獎。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楊萬林與被執行人曹忠新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曹忠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未履行金額為323050元。

被執行人:曹忠新,男,1973年4月22日出生,漢族,住丹江口市新港辦事處天河新村2號樓一單元一樓。
公民身份號碼:42260119730422****
凡向本院舉報上述被執行人下落,經本院查證屬實,并被本院依法拘傳或拘留的,給予舉報人1000元獎勵;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且執行到位的,將執行到位標的款的10%作為獎勵給予舉報人;兩個以上舉報人舉報同一被執行人下落的,懸賞金由先舉報的舉報人獲得;聯名舉報的,由聯名舉報人共同獲得。舉報時間以人民法院接到舉報的登記記錄為準。
本院對提供線索的人員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一律予以保密。
電話舉報:聯系人馮法官,0719-5229086,13886832166。
現場舉報: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指揮中心,電話0719-5217222,0719-5235553。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張立平與被執行人孫國海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孫國海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未履行金額為61153.5元。

被執行人:孫國海,男,漢族,1972年11月23日出生,住丹江口市生產南路盛世華都小區4棟401室。
公民身份號碼:42038119721123****
凡向本院舉報上述被執行人下落,經本院查證屬實,并被本院依法拘傳或拘留的,給予舉報人600元獎勵;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且執行到位的,將執行到位標的款的10%作為獎勵給予舉報人;兩個以上舉報人舉報同一被執行人下落的,懸賞金由先舉報的舉報人獲得;聯名舉報的,由聯名舉報人共同獲得。舉報時間以人民法院接到舉報的登記記錄為準。
本院對提供線索的人員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一律予以保密。
電話舉報:聯系人馮法官,0719-5229086,13886832166。
現場舉報: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指揮中心,電話0719-5217222,0719-5235553。
本院在執行馬健與謝瑞鵬民間借貸糾紛中,被執行人謝瑞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未履行金額為353275元。

被執行人:謝瑞鵬,男,1968年12月13日出生,漢族,住丹江口市均州路辦事處均州一路308號。
公民身份號碼:42038119681213****
凡向本院舉報上述被執行人下落,經本院查證屬實,并被本院依法拘傳或拘留的,給予舉報人1000元獎勵;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且執行到位的,將執行到位標的款的1%作為獎勵給予舉報人;兩個以上舉報人舉報同一被執行人下落的,懸賞金由先舉報的舉報人獲得;聯名舉報的,由聯名舉報人共同獲得。舉報時間以人民法院接到舉報的登記記錄為準。
本院對提供線索的人員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一律予以保密。
電話舉報:聯系人馮法官,0719-5226309,13329846076。
現場舉報: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指揮中心,電話0719-5217222,0719-5235553。
本院在執行萬正義與張國敏不當得利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張國敏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未履行金額為70775元。

被執行人:張國敏,男,1969年 12月 23日出生,漢族,住十堰市茅箭區二堰街辦眾營國際大廈 13棟 1805號。
公民身份號碼:42030319691223****
凡向本院舉報上述被執行人下落,經本院查證屬實,并被本院依法拘傳或拘留的,給予舉報人1000元獎勵。兩個以上舉報人舉報同一被執行人下落的,懸賞金由先舉報的舉報人獲得;聯名舉報的,由聯名舉報人共同獲得。舉報時間以人民法院接到舉報的登記記錄為準。
本院對提供線索的人員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一律予以保密。
電話舉報:聯系人王法官,0719-5667750,18371979149。
現場舉報: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指揮中心,電話0719-5217222,0719-5235553。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袁賢輝與被執行人張瑋瑋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張瑋瑋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未履行金額為300000元。

被執行人:張瑋瑋,女,1977年11月27日出生,漢族,戶籍地:丹江口市均州路辦事處沙陀營路265號5棟1單元8號,住丹江口市三官殿供電所家屬樓1單元301室。
公民身份號碼:42038119771127****
凡向本院舉報上述被執行人下落,經本院查證屬實,并被本院依法拘傳或拘留的,給予舉報人2000元獎勵;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且執行到位的,將執行到位標的款的10%作為獎勵給予舉報人;兩個以上舉報人舉報同一被執行人下落的,懸賞金由先舉報的舉報人獲得;聯名舉報的,由聯名舉報人共同獲得。舉報時間以人民法院接到舉報的登記記錄為準。
本院對提供線索的人員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一律予以保密。
電話舉報:聯系人江法官,0719-5217753,15327998738。
現場舉報: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執行指揮中心,電話0719-5217222,0719-523555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獲得懸賞獎勵:
(一)舉報的被執行人下落地址不是經常性居住/辦公地址,人民法院無法采取強制措施的;
(二)舉報人使用非法手段獲取相關線索的;
(三)舉報人為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編制工作人員的;
(四)依誠實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則,屬于其他不應支付懸賞金的情形。
本懸賞公告有效期限:該案件執行完畢止。
本公告發布后,若被執行人已經履行全部義務,懸賞公告自動失效。
編輯:張紅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