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張灣區人民法院發布懸賞公告,提供劉平原財產線索有獎。

被執行人:劉平原,男,1989年7月28日出生,漢族,住河南省周口市鹿邑縣高集鄉大馮行政村田樓。
執行案號:(2024) 鄂0303執1622號。
執行依據:(2024)鄂0303民初178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標的:尚未清償的78411元及利息。
懸賞金額: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可供執行財產信息屬實并執行到位的,按照舉報財產執行到位金額的5%予以獎勵,對之后同一財產提出舉報財產的舉報人不予獎勵。
懸賞金支付條件:
1.所提供線索真實有效,且為法院尚未掌握的財產線索。
2.提供的線索使案件得以全部執行或部分執行到位。
3.舉報人通過合法途徑以正當手段獲取舉報線索。
4.兩個以上舉報人提供同一線索,懸賞金由先舉報一方獲得。舉報時間以人民法院接到舉報的登記記錄為準。
5.法院將對舉報線索予以登記,并向舉報人出具受理舉報確認書。
對被執行人財產線索舉報的范圍限于:
1.被執行人名下銀行存款、有價證券、金融理財;
2.被執行人名下的土地、房屋、車輛、船舶、航空器、生產機器設備、庫存產品、生產原材料等;
3.被執行人的應收債權、投資聯營收益或者與他人共有的財產。
懸賞期限:案件執行完畢之前。如申請人申請撤回懸賞執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懸賞執行終結的,法院將公告告知,本懸賞執行公告即時失效。
本院鄭重承諾,我們將對舉報信息按照時間先后順序進行登記,一經核實,將通知舉報人到院登記有關信息,并對舉報人的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舉報人可通過電話、郵寄等方式,或直接前往十堰市張灣區人民法院執行局進行舉報。
舉報電話:0719-8617348
聯系人電話:王法官13636211355、13593721847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區郵電街12號
(本懸賞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十堰市張灣區人民法院)
被執行人:田正虎,男,1975年10月20日出生,漢族,住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馬家巷3號。公民身份號碼420321197510******。
執行案號:(2021)鄂0303執1274號。
執行依據:(2020)鄂0303民初3072號民事調解書。
執行標的:尚未清償的欠款70000元及資金占用費利息。
懸賞金額: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可供執行財產信息屬實并執行到位的,按照舉報財產執行到位金額的10%予以獎勵,對之后同一財產提出舉報財產的舉報人不予獎勵。
懸賞金支付條件:
1.所提供線索真實有效,且為法院尚未掌握的財產線索。
2.提供的線索使案件得以全部執行或部分執行到位。
3.舉報人通過合法途徑以正當手段獲取舉報線索。
4.兩個以上舉報人提供同一線索,懸賞金由先舉報一方獲得。舉報時間以人民法院接到舉報的登記記錄為準。
5.法院將對舉報線索予以登記,并向舉報人出具受理舉報確認書。
對被執行人財產線索舉報的范圍限于:
1.被執行人名下銀行存款、有價證券、金融理財;
2.被執行人名下的土地、房屋、車輛、船舶、航空器、生產機器設備、庫存產品、生產原材料等;
3.被執行人的應收債權、投資聯營收益或者與他人共有的財產。
懸賞期限:案件執行完畢之前。如申請人申請撤回懸賞執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懸賞執行終結的,法院將公告告知,本懸賞執行公告即時失效。
本院鄭重承諾,我們將對舉報信息按照時間先后順序進行登記,一經核實,將通知舉報人到院登記有關信息,并對舉報人的身份及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
舉報電話:0719-8617348
聯系人電話:王法官13636211355、13593721847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區郵電街12號
(本懸賞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十堰市張灣區人民法院)
編輯:張紅艷